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望江縣2016年促進現代物流業發展的若干政策
望政秘〔2016〕3號
為促進現代物流業發展,根據國家及省、市有關文件精神,結合我縣實際,制定本政策。
一、資金安排和支持范圍
⒈縣政府設立現代物流業發展專項資金,專款專用、預算管理、總量控制。
⒉在本縣注冊并依法經營、誠信納稅、財務健全的物流企業,均屬于專項資金支持范圍。
二、扶持政策
⒊對新創辦的物流企業,有固定經營場所、自有貨運車輛噸位達100噸、200噸以上的(含100噸、200噸),分別一次性補助3萬元、5萬元。
⒋新建投資2000萬元以上(不含土地費用,下同)、建筑面積6000平方米以上的物流園區、道路運輸站場和物流配送中心,以及第三方物流企業實施技術改造和新增設施項目,按其投資額1%給予一次性獎勵,最高不超過50萬元。
⒌物流企業投資在1000萬元以上的項目,在項目竣工投產納稅后,另給予固定資產(廠房和設備)投資額5%的一次性補助,最高不超過30元。
⒍物流企業當年首次實現主營業務收入達到200萬元、500萬元、1000萬元以上的(憑會計事務所或稅務部門年報),分別獎勵4萬元、8萬元、12萬元。
⒎鼓勵生產企業分離物流業務,鼓勵生產企業外包物流業務給本地注冊的物流企業,當年貨運量首次達到0.1萬、0.5萬、1萬標箱以上的,分別對生產企業一次性獎勵3萬元、5萬元、10萬元。
⒏鼓勵企業參與城鄉物流配送體系建設,對按規定標準新辦配送站場、鄉村物流代辦點的物流企業,給予投資額10%的一次性補助,最高不超過10萬元。
⒐鼓勵物流業企業大力推進商標品牌戰略,對首次被評定為國家2A、3A、4A、5A的物流企業,分別獎勵5萬元、10萬元、30萬元、50萬元;對首次列入市級、省級、國家級重點培育物流企業的,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、20萬元、50萬元。對新增注冊的物流業商標每件給予注冊費用的50%補助;對新獲“安徽省著名商標”、“中國馳名商標”的,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、10萬元;新獲“國家級、省AAA級、AA級守合同重信用企業”稱號的,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5萬元、10萬元、5萬元。
三、附則
⒑本政策資金由符合條件的主體自行申報,由縣商務局、縣財政局審核,予以公示后,報請縣政府審批。各獎補措施按照“就高不就低、不重復享受”的原則兌現,對獲得上級補助獎勵但由縣級財政給予配套的,不再享受縣級同類扶持政策。
⒒對項目實施期間可享受獎勵、補助,但因當年發生安全生產、環境污染等責任事故和重大群體性勞資糾紛事件,或涉及偷稅、侵權等違法違規行為受到查處的企業,不納入本政策支持范圍。
2016年1月11日